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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池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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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池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池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池办发〔2004〕12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
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8月16日

池州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皖办发〔2003〕14号)、《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池州市国
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经济责任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后,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对领导干部(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处罚决定书,
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书,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移送处理书。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任职期间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计发现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人员)个人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对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作出的审计评价。领导干部(人员)对审计发现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问题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五条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奖惩结合,审改结合;
(三)违纪违法必究;
(四)审用结合,适当公开;
(五)保守秘密,合理谨慎。
第六条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形式有:
(一) 向同级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或综合报告;
(二)存入领导干部(人员)本人的廉政档案和人事档案;
(三)作为领导干部(人员)评先表彰奖励、实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据;
(四)作为领导干部(人员)晋升、交流、降职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受理和反馈审计机关移送或建议的事项;
(六)书面反馈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七)通报或公告审计结果;
(八)依法采取的其他运用形式。
第七条坚持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工作职务变动、表彰奖励、年薪兑现,原则上坚持先审计后变动、先审计后奖励、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审计部门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同时,要把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专项审计结合起来,把经济责任审计同
组织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
对在经济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拟授予市级以上评先表彰的单位及领导干部(人员),必要时由审计机关对其经济业绩进行真实性审查。
第八条建立审前通报制度。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同干部考察工作相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时,可向审计机关提出与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有关的需要重点了解的问题,并向审计机关通报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严格依法审计。审计机关应依照国家审计准则和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的要求,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制度。审计机关应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应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提出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认为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相关内容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教育、监督和保护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相关内容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评价、任用、管理、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进行反馈,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对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见和作出的审计决定应当认真予以落实、整改和执行,并将整改落实和执行情
况于审计意见书(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书面反馈给审计机关。
第十五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试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部门、单位内部公告的,应当经审计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审计机关认为需要将审计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告的,应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
按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通报或公告。
第十六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领导干部(人员)任期内经济工作成效显著、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组织人事部门应作为评先表彰、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领导干部(人员)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或资产负债损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并向同级党委报告;对拟调离的领导干部(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提供的情况,实行谈心、谈话制度。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建立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每年将审计结果归纳、总结,形成审计结果综合报告,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注意从审计结果中分析、把握对干部权力使用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普遍性、多发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提出针对性措施,用
制度堵塞和防止漏洞,完善对领导干部(人员)的制约和监督。
第十九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反馈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定期向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对审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移送的案件线索和处理事项、提出的审计建议书,应当及时受理。除特殊情况外,应在接到建议书或移送书6个月内向审计机关书面反馈查处情况。
审计机关可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了解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予及时提供。
第二十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督查报告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审计机关可依法督促其整改落实。经审计机关多次督促仍不落实的,审计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第二十一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落实和执行情况的汇报制度。被审计对象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继任领导应根据要求,将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二十二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检查评估制度。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组织1至2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检查情况要向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审计局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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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意见

(1980年5月7日)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胜利前进。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四化建设中的重要任务。实现这两个文明,就要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既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又具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强健的体魄和高尚道德的新人。共青团在不断组织青少年为实现祖国四化而奋斗和为投身四化做准备的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促进新一代的健康成长。

  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是对青少年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共青团联系青少年的一条纽带,也是促进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需要。教育青少年不仅需要讲道理、发号召、进行宣传鼓动,还需要把共产主义精神、理想和革命道理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使教育生动形象,通俗易懂,才能更好地达到吸引、团结、教育青少年为四化服务的目的。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对于青少年身体的成长,精力的恢复,情操的陶冶,知识的增长,兴趣的发展,志向的确立,都有很大的影响。

  青年在进行新长征的路上,不仅要求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改善物质条件,也急需精神食粮。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十年浩劫,群众文化设施和青少年活动阵地遭到严重的破坏,加之群众性的、小型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得不够广泛,现在青少年的业余生活确实比较贫乏。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不足,腐朽的文化便乘虚而入,腐蚀、毒害青少年。一些地方的封建迷信活动抬头,并向青少年进行渗透。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国外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腐朽生活方式对我国青少年的“污染”,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今后还会更加突出起来。对于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领域,不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积极向上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东西去占领,剥削阶级的思想和腐朽文化就必然去占领。剥削阶级的残余势力和国外资产阶级同我们争夺青少年的斗争,仍严重地摆在我们面前。在这种形势下,如果我们不防御、无对策,在争夺青少年的斗争中,就会打败仗。为此,共青团中央要求各级团的组织:



(一)加强领导,积极主动,把业余文化体育
活动作为一项迫切任务认真抓起来

  开展青少年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一定要围绕社会主义四化建设这个总目标,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节约的原则。一定要把重点放在基层,面向广大青少年。各级团委直到基层团支部,都要有部门或有专人抓文化体育工作,把它切实摆上团的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指导地开展活动。创先进团支部活动,应以此为考核、评比的一项内容。

  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的领导,及时向党反映情况和要求,提出建议和方法。要主动和文化、教育、体委、科协、工会、妇联、民兵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并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有利条件,加强对青少年文体活动的指导,联合举办一些活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必须培养一支骨干队伍。广大青少年业余文体活动的爱好者,他们中有大批有才干、有热情的积极分子。团组织要爱护和壮大这支队伍,不断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团的各级领导要抓好调查研究,努力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开展文体活动的积极分子和先进单位。



(二)艰苦创业,因陋就简,把业余活动阵地更多地办起来

  各级团组织要把建设青少年活动阵地作为一项事业抓好。首先要办好现有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充分利用现有的每一平方米地方,每一天的活动时间和已有的设备器材,积极开展活动,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要。

  目前,被占用的青少年活动阵地有所恢复,但比一九六五年还少得多。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积极地向占用活动阵地的单位做工作,按照中央(79)58号文件精神,争取尽快地把被占用的活动阵地恢复起来。

  要防止和克服畏难情绪,一不等,二不怨,艰苦奋斗去创建,积极发动青少年自己动手,自筹资金,因陋就简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农村团支部可以发动青年开荒种地、搞小秋收、种高产田、植树造林、搞副业和承担基建、运输任务等办法,自筹资金办活动阵地。工矿企事业等单位团组织可争取党委和行政的支持,采取业余劳动创造价值提成的办法筹集活动经费。街道要建立和发展集体办的活动阵地,采取“以文化养文化”等办法,不断充实这些阵地的设施。目前国家财力有限,团组织要分担国家的困难,多想办法闯出解决活动经费的路子。有的地方总结了“五个一点”的办法,即要求国家财政拔一点,争取工矿企业及有关方面支援一点,发动青年业余搞突击活动多创价值提一点,依靠群众凑一点,利用阵地搞活动收入一点,这是当前解决活动经费的好经验。

  青少年宫是业余、校外教育机构,是青少年开展业余活动和培养活动骨干的基地,要为开展团、队活动起配合作用、训练作用和示范作用。对已建起来的青少年宫、青少年之家,要加强政治领导和业务管理,想办法添置设备和器材,使之逐步完善。那种把青少年活动阵地改为教学研究场所,或只为培养少数尖子、供外宾参观以及单纯追求利润的作法是不对的。我们一定要努力把青少年宫、青少年之家办成青少年业余教育和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的指导中心和活动中心。



(三)因地制宜,小型多样,把文化体育活动
更广泛地开展起来

共青团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要适合青少年的特点,把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对那些新的、健康向上的、富有教育意义的东西,要积极提倡;对那些无害的、教育意义小的东西,可允许存在;对那些腐蚀青少年思想的、有害的东西,要坚决劝阻、禁止和反对。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都要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抵制资产阶级及其它剥削阶级思想意识的侵蚀,促进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农村要贯彻中宣部、文化部、团中央《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几点意见》。

  第一,文化娱乐活动是丰富青少年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团组织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文娱活动。

  业余文艺宣传队是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的一种形式。凡有条件的工厂、农村团组织都可以成立业余文艺宣传队。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下,业余文艺宣传队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形式各地可以因地制宜。不论采用哪种形式,宣传队一定要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节约的原则。

  群众性文艺会演是推动开展文艺活动的一种手段。基层团组织在搞好经常性活动的基础上,可同有关部门一起,适当地举办会演,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搞县、市一级会演。

  在周末和节假日举办晚会,是丰富文化生活的传统作法。团组织应有计划地组织晚会和联欢,演出反映青年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节目,也可以组织灯迷、游戏、曲艺、科技趣味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

  歌咏活动是群众性极广的活动。要组织青少年大唱健康向上的、能陶冶青少年革命情操的、激励青少年为四化奋斗的歌曲,抵制反动、淫秽的歌曲。“班班有歌声”的活动可在学生中普遍推广。对团中央和音协等单位推荐的十二首歌曲要组织好教唱、学唱。今年国庆节前后,在青年中广泛开展“祖国颂”的文娱活动。

  组织讲故事,读好书和书评、影评、剧评,可以帮助青少年提高欣赏水平,明辩是非,增强拒腐蚀的能力。省、市、自治区团委可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地向青少年推荐一些好书。基层团组织可组织青年开读书心得会、故事会,成立书评、影评、剧评小组,引导青少年读好书,正确欣赏电影、戏剧、音乐。对《少女之心》之类的坏书,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收缴,严禁传抄。

  要重视和支持青年业余创作活动。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搞征文选,成立业余创作小组。团中央和作协准备在适当的时候联合召开全国第三次青年作者代表会议,还将和美协举办第二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推动青年业余创作活动。

  各地大中城市的团组织,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办好儿童图书馆、儿童公园、儿童剧院、儿童影院,搞好儿童电影专场。

  第二,团组织要和有关部门共同倡导开展青少年喜爱的各种体育活动。如春秋两季的运动会、登山、旅行;夏季的游泳、夏令营;冬季的长跑、冰上运动等。引导青少年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学会一套健身方法。可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间,广泛组织各种项目的比赛。为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我国体育运动水平,今年在全国青少年中提倡三项活动:一是“少年小足球”活动,二是“层层破纪录”活动,三是“三跳”(跳绳、跳橡皮筋、踢毽子)活动。今年暑期,团中央和国家体委、教育部将联合举行全国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

  第三,开展好群众性业余科技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可能的条件,举办知识讲座、科学晚会、科学野营、科技展览、科学讨论会,组织看科教影片、与科学家见面,成立各种科技兴趣小组等等,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努力向文化科学技术进军。要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各种业余学校,做好扫除青少年文盲的工作。要组织青年积极参加技术练兵、技术革新和各种科学实验活动,不断提高青年的科学文化技术水平。

  团中央希望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干部,结合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和搞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等项工作,大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业余生活,为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为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为建设高度物质文明和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有关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民族贸易县内县级和县以下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除石油、烟草外)免征增值税。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边销茶及经销单位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三、在政策执行期间,国家如果对民族贸易县和边销茶定点企业进行重新调整认定,按调整后的范围执行。
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6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71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八月七日